近期,沙河市审计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廉洁从审。
一是实行廉政工作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组长对审计组的廉政工作负总责,组织开展审计组廉政教育,切实开展审前警示、审中提醒和审后讲评,增强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八不准”、廉洁从审意识;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廉政纪律,请其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执行“八不准”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认真落实审计外勤经费自理,检查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向被审计单位征求对审计组廉政情况的意见,配合局监察室开展审计现场、重点审计项目廉政检查和审后廉政回访,审计结束后向派出部门领导汇报审计组廉政纪律执行情况。
二是实行审计组临时党小组制。建立外出审计组临时党小组,审计组成员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执行审计任务超过半个月的,设立临时党小组,主要任务是结合审计现场实际,围绕审计目标,组织外出审计的党员遵守审计纪律,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廉政教育和加强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的监督,保证和促进审计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是实行廉政承诺制。审计组在进入被审计单位前,审计组及其成员要向局党组作出廉政承诺,承诺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廉政教育,增强审计人员的廉政意识;严格遵守《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和审计工作“八不准”纪律;按照审计方案的要求开展审计,做到查深查透不遗漏,不隐瞒、变更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事实,不提交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个人不单独与被审计单位商谈审计组提出的审计事项处理意见;不以审计成果进行交易,谋取私利;不泄露在审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形成的秘密文件材料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书面承诺书随同审计通知书报送局监察室登记备案。
四是实行审计纪律公示制。审计组进入被审计单位后,应当将填写有审计内容、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审计工作“八不准”纪律、公开电话和局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的审计公示,在被审计单位醒目部位予以张贴,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
五是实行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登记考核制。审计组审计,结束后15日内,如实填写《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登记表》,内容包括:审计人员审计执法情况,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审计组外勤经费开支情况。该表由派出审计组的科室负责人或其上级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报局监察室。作为年终考核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报领审计外勤经费的依据。
六是实行违反廉政责任追究制。对查实违反“八不准”纪律的人员,视违规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