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6号公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和2015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016年7月1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沙河市审计局自2016年4月8日至5月12日,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至2015年度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濮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3年11月,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监察工作。
2013年底结余2437432.29元,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9749938.40元,其他收入1122103.00元(资料费财政返还),收入合计10872041.40元,同期经费支出9121149.76元,拨出经费2000000.00元,支出合计11121149.76元,至2014年底结余2188323.93元。
2014年年底结余2188323.93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18292557.2元,经费支出13804535.39元,至2015年底结余6676345.74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财政收支情况,会计处理、财政收支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4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收到各类项目专项资金14项4948818.00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招待费100582.10元,养老保险金20292.00元,文明奖407011.44元,临时工资185240.00元,物业费1500.00元等合计1363355.92元,造成挤占专项经费。
(二)2014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列支印刷费1251411.00元,印刷费在基本支出和10余项专项资金中均有列支,印刷品没有入库登记和发放记录,印刷费支出有待加强管理。
(三)2015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专项经费中列支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濮阳石油分公司燃油费共计265283.00元,燃油费充值卡的使用登记信息不全,登记簿未见驾驶人员签字,车辆登记加油信息不完整,加油卡登记使用管理制度不严。
(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未建立统一的办公用品入库登记和领用制度,办公用品及电脑耗材购置费异常,人均耗费大。2015年办公费617928.40元,人均8827.55元。
(五)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协会培训费发票开具不规范1458016.00元,发票既无收费标准,也无培训人数,还不显示具体课时数量,看不出收费标准。
(六)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协会发放讲课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072.00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在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