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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一村委会主任虚报冒领扶贫款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8-26 9:42:35    点击:1332次    [关闭本页]

2016年4月,范县城关镇赵亭村村委会主任李某因虚报冒领扶贫款以贪污罪被判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5年底,审计人员在专项扶贫资金审计时发现“扶贫到户增收试点项目”的申报存在虚假现象。随后,审计组深入到该县城关镇赵亭村进行审计调查,调查发现,李某利用担任该村村委会主任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以该村16户农户的名义向范县扶贫办申报34.8万元项目资金。资金拨付后,李某采取借用和补办农户一卡通的方式,将其中的3.9万元领出私分,李某分得1.5万元据为己有。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组将线索移送范县人民检察院处理,最终,由范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办公室 范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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