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8号公告:沙河市审计局关于市污水处理厂150吨/日污泥处置配套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12月1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沙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7月6日,对市污水处理厂负责建设的150吨/日污泥处置配套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污水处理厂150吨/日污泥处置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总概算为188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套污泥处置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包括原有污泥脱水机房改造,新增深度脱水机房等建(构)筑物及污泥改性和机械压滤脱水设备等。工程于2013年12月19日开工建设,2015年4月28日完成竣工验收,2015年4月进行试生产。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污水处理厂根据制定的财务、工程管理等内控制度,加强了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但在项目管理方面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应缴未缴印花税和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多计工程价款295825.45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量计量不实,材料调差不合理,多计安全文明措施费等。其中:土建工程多计工程价款278961.44元;绿化工程多计工程价款16864.01元。
上述问题,建设单位已按审计决定书要求予以整改,调减决算投资2720.47万元。
(二)应缴未缴印花税4572元
上述问题,建设单位已按要求足额上缴有关税费征管部门。
(三)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上述问题,建设单位正在积极补办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