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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出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3-19 23:01:14    点击:728次    [关闭本页]

近日,濮阳县审计局在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部门管理职责不明晰、违规安排工作经费和计提项目管理费”等问题,审计建议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濮阳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研究出台《濮阳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分工协作和制衡机制,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流程;业务主管部门和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用途和标准开支款项,不得滞留、截留、挪用;审计部门和监察机关依法对资金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实施检查与监督;审计、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保障专项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濮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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