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审计局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清丰县科技项目资金碎片化、使用效益差的现象较为普遍存在。所查74家使用科技项目资金单位,除两家单位使用资金在80万元以上外,其余72家单位平均使用资金3.33万元,最少的一家单位只有0.5万元。由于资金量偏小,使用效益不佳,清丰县审计局对此提出了审计建议。清丰县财政局、清丰县工信局积极采纳建议,联合出台了《清丰县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要求在审批科技项目资金时,必须注重项目效益,对资金量偏小、形不成效益的项目不予批复。该《办法》的出台有效避免了本县科技项目资金碎片化、效益差的现象。(清丰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