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8号公告:范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12月1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沙河市审计局对范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以下统称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对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管理和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6年,范县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265户,全部为城市棚户区改造;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674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含廉租住房,下同)保障1122户,享受廉租补贴327户(含当年退出96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162户,其他出售廉租住房63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369户。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濮阳市下达范县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445套,基本建成任务700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58户。审计核查表明,实际完成开工任务445套,基本建成任务1821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69户。
(三)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6年,范县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298.8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安排1998.82万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83.92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安排909.5万元,公租房租金收入筹集6.59万元;当年支出4524.72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173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44.4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房源筹集支出271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8.43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31.89万元;年末累计结存1661.2万元。
2016年,范县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银行贷款、专项建设基金方式筹集安居工程资金1769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15499万元,专项建设基金2200万元。至2016年底,全县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余额3171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目标任务完成方面
2016年,濮阳市分解下达范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计458户,至2016年底,已完成改造369户,有89户未开工。
(二)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 2016年,县财政局综合计划股土地专户资金400万元外借,导致3%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2万元无法提取使用。
2. 2016年,县财政局在全县没有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情况下,于2015年6月10日将范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7万元收缴国库,统筹用于水利项目等支出。
3. 2014年,范县开工建设公租房项目,住宅楼工程和室外配套工程分别由两家公司施工,两次工程招标均包括螺纹阀门和水表,导致重复计算螺纹阀门和水表资金27.65万元。
(三)土地利用方面
范县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改造国有土地5.0606公顷,合50606平方米,涉及改造户数256户,安置面积53000平方米。此项目于2013年12月开始拆迁,2014年5月拆迁完成,至2016年底,该土地仍处于闲置状态。
(四)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 2016年,范县农村危房改造第一批任务共计358户,申报完成369户,涉及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05.22万元。至2016年底,县住建局和相关乡镇未对改造户进行验收,补助资金未发放。
2. 城关镇仝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占地60亩,建设面积60600平方米,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至2013年12月2日才通过项目用地预审,至2016年底,仍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城关镇段庙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占地20亩,建设面积24000平方米,2015年5月开工建设,至2016年底,项目已建成,仍未办理土地使用证。
3. 城关镇仝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由河南海韵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共10栋楼,建筑面积60600平方米。县住建局在河南海韵置业有限公司未提供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必需材料的情况下,于2013年11月30日,颁发了10栋楼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 2014年,范县公租房项目的单元进户门及信报箱未未按施工图纸进行安装,涉及金额22.87万元。
5. 2015年,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电子档案录入和一户一档信息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出入。
6. 在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没有组织专业人员对纳入危房改造的房屋进行级别鉴定。
(五)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
1.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有11个乡镇违规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42户,涉及补偿资金25.46万元。
2. 2016年,违规认定廉租补贴家庭17户,违规发放廉租补贴0.88万元。
3. 2016年,违规认定公租房对象3户。
4. 2016年,经抽查发现存在农村住房困难家庭应改造未改造的现象。
(六)保障性住房使用和运营方面
1. 2016年,范县出租廉租房、公租房817套,应收租金113.54万元,至2016年底,均未收取。
2. 2016年,范县应收拆迁安置户入住公租房租金40.46万元,涉及295户,至2016年底,均未收取。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沙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具体整改情况由范县人民政府自行公告。
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