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扶贫项目工程进度和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台前县积极制定措施,促进拨付扶贫资金26351.22万元,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议,深入研究和安排部署;成立3个专项工作督导组,采取分包项目责任制督导扶贫项目建设情况;建立扶贫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日报告制度和定期会商制度,形成了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新局面。
二是压实责任,强力推进。创新项目实施管理模式,健全“一个项目、一个推进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名具体责任人”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形成 “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工作局面;强化督导组的责任,深入施工现场,随时掌握项目进度,及时督促问题整改;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进行监管,分类制定加快项目资金拨付措施,依法优化简化程序,保证资金支付,保障了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三是绿色通道,保驾护航。把加快项目评审、加速资金拨付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所有涉及扶贫资金安排的项目随送随审;积极委托第三方开展评审,决不因为评审原因影响资金拨付。
四是全程跟进,加强监管。利用审计手段,加强对项目在立项、管理和运行全程的数据化分析;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成立专项审计领导小组,循着扶贫资金流向,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追踪到项目,从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全过程把关;及时发现和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台前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