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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3号公告: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2016年至2017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8-11-8 10:17:12    点击:1568次    [关闭本页]


2018年第3号公告: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2016年至2017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8年11月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的规定,2018年3月15日至5月20日,沙河市审计局对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市设计院”)2016年至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设计院2005年改制为国营企业。主要业务范围是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工程地质勘察、城市规划、岩土工程、工程监理、工程咨询等。单位人员编制90名,实有135名。内设9个职能科室。

该院具备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市政行业设计、工程咨询丙级资质。

市设计院2016年至2017年度总收入107388958.10元,总支出合计100293686.80元,累计净利润7095271.23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设计院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材料证明,财务收支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但单位还存在勘察设计业务违规分包,未及时足额缴纳个税,理财决策不规范,少缴增值税,办公用品采购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依法依规纠正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6年至2017年,单位将承揽的设计事项违规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涉及金额合计917.64万元。

2.2016年至2017年单位将承揽的勘察事项违规分包给无勘察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涉及金额合计686.16万元。

3.经抽查发现7人隐瞒收入4026902.00元,未及时缴纳个税1381734.60 元。

4.购买建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1600万元。

5.用于集体福利支出事项,少缴增值税23783.08元。

    6.冒充他人签字报销,涉嫌虚假业务支出127800.00元。

7.报销票据未经财务审核或审核把关不严,涉及金额136355.00元。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规依法进行处理并建议市设计院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成本费用支出管理,特别是人员工资计取和发放,健全并执行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对合同签订和管理,严格设计、勘察事项的分包管理,依法合规分包业务。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设计院按照《审计报告》和《审计移送处理书》的要求,补缴了个人所得税138.17万元和增值税2.38万元,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分,对其他事项进行了整改和制定措施。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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