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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濮阳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9-12 16:57:47    点击:277次    [关闭本页]

—— 2018年 8月23日在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李保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本级和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财政预算执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或财政财务收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市直单位24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以及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指导下,市审计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在促进政策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推进民主法治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发展大局。

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全市财税部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充分发挥财政稳增长保态势惠民生职能作用,较好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1亿元,为预算的107.3%,增长16.6%,增幅居全省第1位;税收收入60.3亿元,增长17.3%,税比为74.3%。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筹资46.1亿元,支持澶州大街、郑(濮)济高铁等重点项目建设。为91家企业提供助保金贷款和过桥资金4.2亿元。争取企业发展资金4300万元,助推企业创新升级。

——全面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筹资1.1亿元支持防治大气污染;筹资1.4亿元改善水质及水源地保护。二是筹措资金13.6亿元,支持脱贫攻坚;整合涉农资金12.6亿元,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筹资5.2亿元,支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三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6.9亿元,推进存量债务置换和新增项目建设。

——大力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筹资3.9亿元,兑现农业种植补贴。筹资3亿元,支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筹资8226万元,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筹资1亿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筹资1.3亿元,建设5.4万亩高标准农田。

——稳步推进财税领域改革。深化营改增试点,大力清理涉企收费。推进财权事权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市级财税管理审计情况

(一)未将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3.37亿元,编入市级财政预算,报经市人大审议。

(二)代编预算规模控制不严格。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应编入部门预算35.53亿元,实际批复到部门22.9亿元,代编预算12.63亿元,占比35.5%。

(三)市财政非税局、市日报社、市自来水公司3家单位结存收入1453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作预算收入。

(四)资金分配不及时,49项市级代编预算25659万元未按规定于6月30日前下达;90项上级转移支付指标83815万元未按规定在30日内分配,影响财政支出进度和财政资金效益。

(五)追加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市级追加60项指标29866万元,单位当年执行1535万元,执行率仅为5%,影响资金使用效果。

(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未能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财政性资金。15家预算单位仍保留基本账户外的15个实体账户,当年转入财政资金12732万元,脱离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监管。

(七)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导致专项资金闲置12658万元。截至2018年6月底,市本级海绵城市建设资金4198万元、市公安局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2454万元、清丰县中医院门诊楼中央基建资金等3564万元、台前县污染治理工程中央基建资金等2442万元闲置,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八)工业园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问题:一是代编预算规模控制不严格。2017年财政支出预算25304万元,财政部门代编支出预算20672万元,占比81.7%。二是17项上级预算指标763万元未按规定在30日内分配到单位或项目。三是账表不符,财政支出决算草案编报不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决算报表数为23703万元,总预算会计账面数为25726万元,决算报表隐瞒支出2023万元。

(九)示范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问题:一是代编预算规模控制不严格。2017年财政支出预算25624万元,财政部门代编支出预算16159万元,占比63%。二是当年财政支出决算草案编报不实,人为调整财政支出科目,调增节能环保支出等3项支出3067万元。三是21项上级预算指标1481万元未按规定在30日内分配到单位或项目。

(十)经开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问题:一是代编预算规模控制不严格,2017年财政支出预算70949万元,财政部门代编预算39599万元,占比55.8%。二是年底结存93万元非税收入未缴入国库作预算收入。三是86项上级预算指标7422万元未按规定在30日内下达到单位或项目。四是75家单位结存2年以上存量资金2302万元,未收回同级财政统筹安排。

(十一)税收征管审计问题:一是31家房地产企业未如实申报税款,地税应征未征土地增值税1575万元。二是少征印花税393万元。三是对比房管部门网签备案合同信息与税收征管数据发现,32家房地产企业涉嫌偷逃土地增值税1367万元。截至目前,上述税款已补缴到位2353万元。

(十二)市直8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问题。主要是市工信委等3家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14万元,弥补经费不足;河南龙润化工有限公司涉嫌套取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5万元,此款已责令收回财政。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民生改善,坚持以资金和项目为抓手,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有效促进了政策落实,服务了我市经济发展大局。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组织市县审计机关连续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异地交叉审计。2017年我市共安排财政资金22.76亿元,筹集社会融资资金20.78亿元,完成投资35.18亿元,竣工面积34.15万平方米。全市完成开工任务46050套、基本建成任务30844套,完成率分别达到106%、308%。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县区未完成安居工程货币化安置任务992套,其中工业园区408套,台前县584套。二是17个项目未按规定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涉及住房19979套。三是3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拖欠工程款12690万元。四是建设资金长期闲置27517万元。其中工业园区闲置845万元超过2年;濮阳县和南乐县3个项目单位闲置贷款资金26672万元超过1年。五是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19户虚报家庭收入等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93户未按规定及时退出,其中92户仍享受保障性住房、1户多领取货币补贴3800元。

(二)对我市涉企保证金收取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主要发现:一是未足额收取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2295万元。二是未及时返还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3800万元。三是清丰县住建局未及时督促4家施工企业补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88万元。四是对取消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等保证金未按照规定及时清理921万元。

(三)对濮阳县、清丰县、台前县20162017年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主要发现:一是未足额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培训经费984万元,其中濮阳县231万元、清丰县269万元、台前县484万元。二是建设布局不合理,学校建成后闲置,涉及资金3572万元。其中濮阳县19个项目1982万元;清丰县3个项目1495万元,台前县3个项目95万元。三是项目进展缓慢,造成资金闲置10716万元。其中濮阳县3791万元、清丰县4421万元、台前县2504万元。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扶贫资金审计情况。对濮阳县、范县、台前县、清丰县2017年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发现: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其中濮阳县184人,范县92人。二是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台前县建档立卡贫困生128人应享受未享受贫困家庭中小学营养金补助5.12万元,28名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贫困职高生、高中生助学补助4.25万元。三是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2327万元。其中濮阳县2179万元,台前县148万元。四是濮阳县16户贫困户重复申报、套取到户增收补助资金11.93万元,范县重复申报到户增收补贴1.3万元,濮阳县1名财政供养人员和58名村干部违规享受每月142元农村低保补助。五是6个建设项目6937万元推进缓慢,其中濮阳县1个项目857万元;清丰县2个项目1536万元;台前县3个项目4544万元,影响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二)濮阳县、范县2017年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主要发现:一是濮阳县23家、范县13家正常经营的加油站未进行置换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二是濮阳县1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供应站水质未全部达标。三是范县3个水污染治理项目应完工未完工,1个应开工未开工。四是濮阳县废水、废气重点监控企业6家未联网,6家已联网的未经环保部门验收。

四、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对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主要发现:一是迁建试点任务未能全部按期完成。如张庄乡试点工程项目农机具存放点,陈庄镇试点工程项目集贸市场、敬老院、农具存放点,因征地和选址问题未开工建设。二是部分配套基础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到位。如张庄乡试点工程项目65盏路灯未安装。三是张庄乡试点工程项目景观工程11家单位涉嫌串标投标,合同金额715万元。

(二)对市医专等3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对政府投资的10个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主要发现:一是2个建设项目超概算投资636万元。其中市民广场地下停车场项目62万元,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楼项目574万元。二是3个项目县级配套资金2650万元未到位。其中濮阳县儿童福利院项目248万元,清丰县城北中心敬老院项目302万元,台前县妇幼保健院项目2100万元。三是5个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主要是未及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等手续。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近年来,市审计局着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濮阳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加强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引起市领导高度重视,批示有关部门认真整改。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对市直单位2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发现:一是市国土局等4个单位挪用专项资金1866万元。二是市广播电视台等5家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549万元,濮阳宾馆等4家单位应缴未缴税费1104万元。三是市中医院等9家单位应纳入政府采购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2851万元。四是市监狱等8家单位未严格执行市纪委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单位主要领导直接分管本单位财务工作。

六、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责令相关单位采取补缴资金、调整帐目、加快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完善相关手续等措施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已收缴财政资金12156万元,促进整合资金2327万元,促进节约资金21419万元,促进项目加快进度32个。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对审计中发现的骗取、套取财政资金或违规享受扶贫、养老、医疗等待遇,工程建设项目违规串标、违规转分包、借用资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作为案件线索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市审计局共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事项109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58件、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51件。目前有关部门已查处完结70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23人,其中党内警告13人、严重警告10人;给予相关责任人政纪处分22人,其中警告16人、记过3人、记大过3人。其余案件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查处中。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加强督促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认真整改。整改的全面情况将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七、审计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年初预算的精细化程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将资金重点投向扶贫、污染防治、创新创业、保障民生等领域;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

(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面实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避免资金沉淀;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项目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措施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对地方债务严格控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对政府债务全过程监管,加大对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认真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各项措施,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顿,加强扶贫项目后续监管和跨部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三是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

(四)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强化追责问责,确保令行禁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提出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尽责,以新担当展现新作为,为出彩濮阳做出审计机关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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