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审计局把准审计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监督机关、党的工作部门和政府组成部门、宏观管理部门的新定位,围绕“三个加大力度”工作要求和“四个促进”工作目标,从“审政策、审责任、审效益、审风险”四个方面开展审计,“治已病、防未病”效果凸显。
一是审政策。一方面积极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另一方面把国家重大政策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作为所有审计项目的重要审计内容,贯穿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发现问题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督促整改,促进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二是审责任。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和干部在经济活动中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问题,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权利规范运行。相继出台了《范县县直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试行)》和《范县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试行)》,助推经责审计工作更上新台阶。
三是审效益。加强审计思想和审计重点转变,在财政审计中,变合规合法性审计为资金效益审计,重点关注资金使用是否发挥效益,不仅当好公共资金的“守护员”,更要当好资金效益的“检验师”。
四是审风险。加大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内部管理、政策落实等方面,揭示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建设性的审计建议,促其整改到位,逐步减少或消除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类风险隐患。(范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