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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审计局关于市领导批示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2-10-18 9:58:08    点击:1890次    [关闭本页]

市政府并报市委:

2011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审计工作,市长盛国民等市领导多次对审计结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被审计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市审计局对市领导批示事项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批示的落实情况

2011年,我局组织开展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有关主管部门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收取人防费、土地管理费,向不符合条件家庭出售经济适用房和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等问题。市长盛国民、常务副市长申延平分别批示,要求纠正问题、落实整改。有关部门对审计机关指出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对105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停发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142户不符合享受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市人防办、市国土资源局向东方花园二期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收取的1132万元人防费和43.6万元土地管理费,已分别于2011年9月、12月退还建设单位。

二、土地转让环节先税后证政策审计调查的批示落实情况

2011年,我局开展的对我市2009年至2011年土地转让环节先税后证政策执行情况审计调查,发现7家房地产企业存在涉嫌伪造合同、瞒报交易额从中偷逃税款的行为,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海鹰作出批示。我局按照市领导意见向地税部门移交了案件事项。经市地税部门进一步核实,截至目前,1户企业已破产注销,1户企业正在核查,已追缴另外5户企业各项税款和滞纳金760余万元。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税费征管情况审计调查的批示落实情况

我市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税费征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发现地税部门应缴未缴税款、少预征企业所得税和房地产企业未据实申报缴纳税金等问题,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海鹰作出批示要求市地税局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市地税局通过对企业进行检查和纳税评估,重新确定了应税金额,并对其少缴的税款已解缴入库,及时催缴税款1800余万元。对于本次专项调查中查出的房地产企业存在问题,市地税局及时督促主管税务机关检查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市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地税、国土、房产局等执法部门联合开展了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专项清理工作。

四、市直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审计调查的批示落实情况

市直中等职业学校2009至2010年度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审计调查项目,发现部分私立学校套取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滞留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等问题。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海鹰、原副市长徐兰峰分别对审计专报作出批示,要求市教育局、财政局认真把关,对弄虚作假行为严肃处理。相关单位整改情况如下:濮阳幼师培训学校套取的助学金28500元已上缴,濮阳豫龙职业技术学校套取助学金750元已上缴,濮阳信息工程学校因倒闭,套取的免学费资金及助学金89100元无法追回;关于濮阳豫龙职业技术学校学制缩水、在校学生未上文化课问题,审计后该校已按照学制开设文化课;关于滞留学生免学费资金76850元问题,已经发放给学生;关于部分民办学校没有收费许可证、个别民办学校没有建立财务账册等问题,均已纠正整改。

五、市公安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批示落实情况

市公安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发现该局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原市委常委、群工部长、市公安局长阮金泉作出批示,要求市公安局彻底整改,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市公安局及时组织下属各单位领导、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审计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在原有《濮阳市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出台了《濮阳市公安局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实行了“一事一贴”“一案一报”报销制度;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市公安局查找原因,逐条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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