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2〕3号)文件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豫办〔2012〕1号)、《河南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7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清理规范,现提出如下清理规范意见:
一、基本情况
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3个,其中副县级1个,正科级2个。事业编制46名,其中全额预算管理编制43名,经费自理编制3名;实有45人,其中全额预算管理42人,经费自理3人。所属事业单位领导职数13名,其中副县级1名,正科级7名,副科级5名。实际配备副县级1名,正科级5名,副科级3名。
二、保留的事业单位
清理规范后,沙河市审计局共保留所属事业单位3个,其中副县级1个,正科级2个。事业编制46名,其中全额预算管理编制43名,经费自理编制3名;实有45人,其中全额预算管理42人,经费自理3人。所属事业单位领导职数13名,其中副县级1名,正科级7名,副科级5名。实际配备副县级1名,正科级5名,副科级3名。与规范清理前均没有变化。
保留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濮阳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主要任务:
1. 拟定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规章制度、办法和措施;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向社会公告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 对市直机关单位和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3. 对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4. 对市直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组织对其他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进行的审计。
7. 指导县(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8.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濮阳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内设机构3个,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人员编制:濮阳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事业编制33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行政管理人员30名,工勤人员3名。
濮阳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初步分类意见:具有行政审计职能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濮阳市审计科研培训所
主要任务:负责全市审计系统的科研和业务培训;承担市和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审计科研课题;指导县(区)局审计科研培训工作;负责市审计学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审计信息化建设和金审工程建设;根据领导安排协助业务科室进行审计监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初步分类意见:具有审计科研培训职能的全供事业单位。
(三)沙河市审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任务:承担市审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初步分类意见:具有后勤服务保障职能的全供事业单位。
四、其他事项
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目前依法履行的职能与市审计局机关所履行的职能基本上一样,建议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保留原机构编制。
市审计科研培训所目前履行的职能同审计工作密切相关,为审计工作提供计算机审计技术支持的同时,实际上也参与到了审计工作当中,建议保留原机构编制。
市审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7名,其中有3名自收自支。因该中心完全为本局机关服务,没有独立的收入来源,建议将3名自收自支编制改为财政全供。
附件:1. 濮阳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2. 濮阳市审计科研培训所机构编制方案
3. 沙河市审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濮阳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2〕3号)文件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豫办〔2012〕1号)、《河南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7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濮阳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要,设立濮阳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事业性质,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隶属于沙河市审计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规章制度、办法和措施;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向社会公告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二)对市直机关单位和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三)对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四)对市直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组织对其他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进行的审计。
(七)指导县(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濮阳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内设三个科。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宣传、信息、文秘、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组织审计业务学习;负责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事业编制14名,科长1名,副科长2名,工勤人员3名。
(二)党政干部审计科
对市直机关单位和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事业编制8名,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三)企事业干部审计科
负责对市直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职领导干部、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事业编制8名,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三、编制数额、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结构比例和经费供给形式
濮阳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事业编制3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含副主任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人员编制结构比例:行政管理人员30名,工勤人员3名。
濮阳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附件2
濮阳市审计科研培训所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2〕3号)文件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豫办〔2012〕1号、《河南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7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沙河市审计局工作需要,设立濮阳市审计科研培训所,事业性质,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隶属于沙河市审计局领导。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审计系统的科研和业务培训;承担市和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审计科研课题;指导县(区)局审计科研培训工作;负责市审计学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审计信息化建设和金审工程建设;根据领导安排协助业务科室进行审计监督。
二、编制数额、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结构比例和经费供给形式
濮阳市审计科研培训所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1正1副。其中:所长1名(正科级),副所长1名,(副科级)。人员编制结构比例为: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
濮阳市审计科研培训所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附件3
沙河市审计局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2〕3号)文件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豫办〔2012〕1号、《河南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7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沙河市审计局工作需要,设立濮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性质,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隶属于沙河市审计局领导。
一、主要职责
承担市审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
二、编制数额、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结构比例和经费供给形式
濮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工勤人员6名。人员编制结构比例为:管理人员1名,工勤人员6名。
濮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