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旅游局
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013年8月1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2月20日至2013年3月29日,沙河市审计局对濮阳市旅游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濮阳市旅游局为市财政全供预算单位,局机关及下属二级机构无预算外收入,二级机构财务不独立核算。市旅游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收入325.82万元,为预算收入239.29万元的136.16%;其中:市财政拨入经费325.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69万元。支出356.04万元,为预算支出239.29万元的148.7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万元。当年结余-30.22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8.64万元,累计结余8.4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市旅游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材料,基本反映了该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12年市旅游局预算执行情况基本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但是,在财政财务管理和执行有关财经法规方面还不够规范,单位预算有待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不够严格,未进行单独核算,存在挤占专项经费、挪用旅行社质保金等问题,需要予以规范和纠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挪用旅游宣传促销等专项资金1064916.32元用于招待、差旅、车辆运行等行政经费开支。
2. 2012年,无预算、无合同、无大额审批单支付旅行社考察费等71388元。
3. 2012年,列支招待费293555元,占当年单位预算中业务费217000元的135.28%,形成招待费超支289215元。
4. 2012年,无预算列支会议费96141.9元。
5. 2012年,不合理支出3938元。其中:购买服装1850元、礼品款1088元、运动服款1000元。
6. 2012年,专项资金结余未单独核算。
7. 2012年,印刷费、维修费、办公用品支出无明细133209元。其中:印刷费无明细83580元、汽车维修费无明细30725元、购买办公用品无明细18904元。
(二)旅游局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4年4月至
2.
3. 2012年,挪用2009年6月至2012年10月期间质保金银行账户利息退还旅行社质保金本金8139.9元。
4.2011年,挪用质保金支付经费等72883.77元。
5. 2011至2013年,挪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156240元,其中:156208.2元已归还质保金账,余31.8元未归还。
6. 2011至2013年,从机关经费中列支退还质保金102816.23元。
7. 2007至2008年,挪用质保金支付个人借款17620元。
8. 2011至2013年,挪用质保金支付个人借款321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沙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挪用专项资金、无预算列支会议费、不合理支出的问题,要求纠正,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对无预算支付旅行社考察费等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对招待费超支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列支业务招待费,严禁铺张浪费;对专项资金结余未单独核算的问题,要求调整账项;对印刷费、维修费、办公用品支出无明细的问题,要求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审核;对挪用质保金及利息的问题,要求尽快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财经法规政策,从严控制财务支出,避免铺张浪费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积极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濮阳市旅游局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