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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9号公告:市交通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3-8-20 15:47:29    点击:1847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

(2013年8月1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2013年4至5月,市审计局对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及其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交通局本身及所属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地方海事局、出租车管理处、客运管理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5个下属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交通局及其所属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地方海事局、市客运管理处均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市财政局批复市交通局2012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79.98万元,实际支出485.26万元,支出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05.28万元。

市财政局批复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2012年支出预算为15.68万元,实际支出90.89万元,支出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5.21万元,主要是补发2010-2012年绩效工资和成品油价格改革省返还款未纳入预算。

市财政局批复市海事局2012年支出预算为38.28万元,实际支出73.48万元,支出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5.2万元,主要是补发2010-2012年绩效工资未纳入预算。

市财政局批复市客运管理处2012年支出预算71.1万元,实际支出152.18万元,支出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1.08万元,主要是补发事业单位2010至2012年在职及退休职工工资部分未纳入预算。

本次审计市交通局及所属预算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25.0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1%。审计查出2012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54.8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25.3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交通局及所属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2年度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也存在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滞留财政专项资金、转移报销费用等违纪违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交通局2012年收取房租收入71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

2.交通局2012年挤占治理超载专项经费17.47万元。

3.交通局长期滞留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166.35万元,无法发挥效益,至审计结束日尚未拨出,其中:以前年度拨入的濮阳工贸区客运站23.35万元、长途车站建设款60万元,2012年12月财政拨入农村招呼站资金33万元、民兵训练基地道路资金50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交通局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转移报销费用55.5万元,其中:省级文明及平安奖1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4万元,招待费18.62万元,会务费2.74万元。

2.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超标准列支福利费1.55万元。

3.超限额使用现金10.7万元,其中:海事局4.3万元,出租车管理处6.4万元。

4.出租车管理处购食用油款、公文包等支出4.76万元挤占事业支出。

5.公交公司挤占老年卡、爱心卡补贴资金8.2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上缴财政财政专户问题,已责令上缴;对挤占治理超载专项经费问题,已责令调整账项;对滞留专项资金的问题,已责令及时拨付;对转移报销费用和其他问题,已责令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加强预算管理和支出控制,确保单位一切收支均纳入部门预算;加强现金支出管理,对超出现金使用限额的业务要通过银行转账,个人公务行为要实行公务卡结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交通局及所属单位高度重视,正在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目前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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