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近年来,上级财政部门扶贫力度不断加大,拨付的扶贫资金越来越多。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事关民生,事关群众利益,事关政府形象,事关社会稳定。几年来,该县纪检、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加强协作沟通,发挥合力,共同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近日,四部门联合对2011、2012年的5500余万元财政扶贫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该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比较严格,使用比较规范,资金作用发挥较好,效益比较明显,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台前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台前县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台前县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等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工作中按项目工程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跟踪问效,坚持项目实施“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核算、事后有决算”,同时严格按照报省备案、市批复的财政扶贫项目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没有随意变更和调整的现象。努力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在日常工作中,纪检、审计、财政、扶贫部门加强沟通协作,联合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作用。(台前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