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9月,沙河市审计局对市政府驻深圳联络处(以下简称驻深办)201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驻深办是全额预算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市政府办公室。内设办公室、经协科。
审计结果表明,驻深办2012年度财政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执行,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不合规票据列支42140元
经审计抽查发现,该单位2012年度不合规票据列支42140元用于购买土特产、汽车维修费。
(二)挤占事业支出32334.40元
驻深办2012年度挤占事业支出32334.40元用于购买礼品、书画、特产等。
(三) 招待费占全年经费支出比例偏高
2012年度驻深办经费支出金额为696088.77元,实际列支业务招待费345935.43元,占全年经费支出的49.7%,比例偏高。
(四)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68159.10元
驻深办2012年度超限额使用现金结算68159.10元用于列支烟酒、餐费、住宿费、礼品费、汽车维修保养费等。
(五)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截至2012年底,驻深办应收账款长期挂账110000元,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91347.99元,应付账款长期挂账12810元,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2177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不合规票据列支的问题,要求驻深办向票据信息出具不实单位索要正规发票入账;对挤占事业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改正;对招待费占全年经费支出比例偏高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对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现金;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及时清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驻深办应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做到票据合规,手续齐全;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列支费用,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财政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驻深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部分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驻深办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不合规票据列支的问题,驻深办已向出票单位索要正规发票入账;对挤占事业支出的问题,表示今后改正;对招待费占全年经费支出比例偏高的问题,表示今后严格控制招待费的支出;对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表示今后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使用现金;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驻深办将召开会议研究处理办法,表示及早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