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河南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沙河市审计局2013年对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濮阳市办公室及所属濮阳县、清丰县农村信用联社201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濮阳市办公室属于省联社派出机构,截至2012年底,全市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6个,辖内营业网点176个,在职员工2103人。市农信办提供的汇总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资产总额为177.43亿元,负债总额166.29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14亿元。当年实现利润7307.8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市农信办及濮阳、清丰县联社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不断增加涉农贷款投放,大力支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全面服务城乡经济发展,助推新农村建设,各项业务保持了稳健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但在业务经营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濮阳、清丰县联社违规放贷33306.9万元。主要是违规向不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的单位发放贷款483万元,发放担保无效贷款10万元,违规向农信社员工放贷24780万元,超限额贷款2493.9万元,违规进入房地产信贷资金3000万元。
(二)改变贷款用途2120万元。即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三)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3757.81万元。主要是违规认定呆坏账2659.55万元,不合规票据或无票据列支71.46万元,少缴税金1.19万元。
(四)政府部门不良资产虚假置换145590.92万元。
此外,濮阳、清丰县联社还存在贷前审查资料不规范不严格、贷后跟踪检查不规范不到位、借款合同签订不规范、贷款档案资料不完整、贷款五级分类不够准确、不良贷款催收工作不积极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沙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农信办及濮阳、清丰县联社进行整改。其中涉及违规认定呆坏账问题,已移送主管部门处理。目前,整改工作正在积极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