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多数领导干部调动工作交接时没有进行财物交接,特别是账外债权、债务和资产借用、外借情况更不在交接之列,形成糊涂账。为此,南乐县审计局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出台《领导干部调动账外财务交接办法》的审计建议,引起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委书记黄守玺作了重要批示,县委县、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日前,以中共南乐县委办公室、中共南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已印发了《领导干部调动账外财物交接办法》,并在南乐县纪委全会上下发。
该办法对领导干部调动时单位账外财务和借用资产清单登记及交接办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对因交接时因编造虚假情况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事项,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该办法的出台,为规范领导干部调动财务交接管理,保证单位资产负债情况的真实性,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南乐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