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对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意见和批评。 2.对我局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设想。 3.对我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4.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实际困难的求助; 5、对审计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揭发; |
二、对下列来信范围不予受理: 1.违反宪法、审计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4.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5.不属于审计职能范畴的。 |
三、注意事项: 1.信件内容要一事一件,提交信件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及时处理,请不要再重复提交;同时您将得到受理编号、查询码,请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办理结果。 2.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具体详细,不要故弄玄乎,不能以个人好喜来歪曲事实; 看问题要全面统一,不能片面地产生歧义。 3.您需承担因您的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4.反映有关情况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在受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您的个人信息会受到保护;特别是要写明信件有关时间、地点、事实,力求简明扼要,字数一般不要超过1000字。 5.请您在信件中使用文明用语,对于含有不文明用语的信件,概不予受理。 6.投诉邮箱:pyssjjjzxx#126.com (请将#替换为@)。 |
序号 | 邮件标题 | 投诉时间 | 回复状态 | 回复时间 | 办理时间 |
1 | 标题已隐藏,回复后可见 | 2019-05-30 | 未回复 | -- | -- |
2 | 标题已隐藏,回复后可见 | 2019-05-27 | 未回复 | -- | -- |
3 | 报销不合规定 | 2016-08-29 | 已回复 | 2016-08-30 | 2016-08-30 |